龙韵股份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时快讯
来源:证券之星    时间:2023-03-17 13: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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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龙韵股份公开信息显示,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余亦坤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2022年3月2日,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韵股份或公司)披露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拟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19.41元/股,回购数量不低于233.345万股且不超过466.69万股。2023年3月2日,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称,截至2023年2月28日已累计回购股份117.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6%,占回购数量下限的50.26%,公司未按前期披露的回购计划完成回购。公告显示,回购未能完成的原因主要系回购期间,为满足未来战略发展的需要及业务运营所需,将资金用于调配生产经营所需现金流、储备行业优秀人才更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同时还受到近期市场行情、公司股价变化以及股份回购交易窗口期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

处罚决定如下:

对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余亦坤予以监管警示。

龙韵股份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龙韵股份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3.27亿元,同比下降44.8%;归母净利润-3676.12万元,同比下降22.31%;扣非净利润-3727.97万元,同比下降23.44%;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8123.43万元,同比下降41.13%;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122.0万元,同比上升44.21%;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133.17万元,同比上升44.04%;负债率19.77%,投资收益733.33万元,财务费用264.51万元,毛利率4.0%。

龙韵股份(603729)主营业务:广告全案服务业务、广告媒介代理业务、酒类销售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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